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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限
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限
  发布时间:2013-12-23 17:46:06 打印 字号: | |
  1、申请执行法院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的,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。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

2、申请执行法院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的,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;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。

3、申请执行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 逾期申请的,除有正当理由外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责任编辑:原平市人民法院